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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申請核課自用住宅稅率,稅捐處要求檢附由地政機關證明之房屋自用住宅勘查成果表,該如何檢附資料辦理呢?規費如何計算?

  • 日 期:113-11-19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測量QA

一、由建物所有權人申請建物其他(自用住宅勘查成果表),所應備文件如下:

(一)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建物測量申請書附表(如申請標的為兩筆建物以上者,可檢附)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申請人為申辦案件標的之所有權人,可於申辦提供身分證正本核對後免檢附)

(四)房屋稅籍證明(須先向稅捐單位申請)

(五)其他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二、有關規費之計算,以每間建物500元計收。

★★如需自用住宅勘查成果圖者,預收建物位置圖測量費4,000元 (以棟數為計收單位)+建物平面圖測量費1,000元(以每間建物每層每50 m2為單位計收) 。(視稅捐單位需求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