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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原本一間欲分割成二間,申請建物分割應如何辦理?規費如何計算?

  • 日 期:113-11-19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測量QA

一、由建物所有權人申請建物分割,所應備文件如下:

(一)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申請人為申辦案件標的之所有權人,可於申辦提供身分證正本核對後免檢附)

(三)建物分割位置圖說

(四)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五)戶政事務所門牌增編證明書正、影本

(六) 其他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二、有關規費之計算說明如下:

  1. 收建物複丈費1,000元(以分割後每建號每層每50m2為單位計收)。
  2. 以轉繪辦竣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之建物,如已有完整圖資且明確標示分割位置可供轉繪者,收建物轉繪費800元(以分割後每建號為單位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