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定應由「銷售預售屋者」申報,至於「銷售預售屋者」如何認定,可以從該建案「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的出賣人予以判斷。 預售屋為自建自售情形,由預售屋「買賣契約的出賣人」申報備查。 預售屋採合建、都市更新或都老重建等方式,由建築業與土地所有權人、原有建物所有權人等相關權利人共同合作開發情形,由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出賣人」報請備查。
依規定應由「銷售預售屋者」申報,至於「銷售預售屋者」如何認定,可以從該建案「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的出賣人予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