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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0年7月1日後買賣簽約之預售屋建案已取得使用執照者,需要辦理預售屋成交案件資訊申報嗎?

  • 日 期:113-11-25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 類  別:實價登錄QA

  1. 買賣標的在簽約時「未取得使用執照」:應辦理預售屋成交資訊申報登錄。
  2. 買賣標的在簽約時「已取得使用執照」:免辦理預售屋成交案件申報,另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共同辦理買賣成交案件資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