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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

  • 發布日期:115-01-02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最新公告
  • 主辦單位: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國土計畫法宣導海報,說明衛星影像比對及土地違規裁罰,詳細內容請參閱下方文字說明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宣導海報:衛星通報抓違規,土地亂用罰更重

衛星通報查察方式

  • 透過衛星影像持續觀察土地使用情形,即使土地位於山區或偏遠地區,也可能被拍攝及查察。
  • 系統可比對不同時間的衛星影像,例如土地原本是草地,後來鋪設水泥,即可由電腦比對發現土地變異情形。
  • 經查證屬於違規使用者,可能面臨罰鍰或刑事責任。

現行區域計畫法裁罰規定

依現行區域計畫法,違規使用土地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恢復原狀而未恢復者,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未來國土計畫法裁罰規定

未來依國土計畫法,違規使用土地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違規造成的結果,可能負擔下列刑事責任:

  • 釀成災害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 致人死亡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 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0萬元以下罰金,並沒收墾殖物、工作物、施工材料及所使用之機具。

宣導提醒

合法使用土地最安心,農地應維持農業使用,避免擅自搭建建築物、鋪設水泥或變更土地用途。海報另標示,國土計畫法將於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後實施,預計於民國120年4月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