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產權移轉證明核發後1個月內辦理登記,逾期申請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1倍之罰鍰,最高罰至20倍。 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申報契稅、查欠房屋稅及工程受益費。 檢附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契稅完稅收據2份、法院不動產移轉證明書(正本及影本1份)至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於產權移轉證明核發後1個月內辦理登記,逾期申請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1倍之罰鍰,最高罰至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