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9年3月2日起,您只要以自然人憑證於指定網站-數位櫃臺,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再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以其自然人憑證驗證聲明。最後將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土地登記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就可以了。
自110年4月1日起,新增公司法人亦能於數位櫃臺申請線上聲明服務。
本項服務,以網路聲明搭配實體案件,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