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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所申辦登記案件服務:

自104年3月2日起,除下列登記案件類型外,民眾於本市轄區內有不動產者,可就近至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歡迎多加利用:

  1. 囑託登記。
  2. 逕為登記。
  3. 更正登記(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除外)。
  4. 涉及測量之登記
  5. 地籍清理相關之登記。
  6. 登記名義人無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為流水編,且未檢附載有原登記住址之身分證明文件者。
  7. 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者。
  8. 超過十連件以上之登記申請案。
  9. 與非屬跨所項目登記案件連件辦理者。

二、跨所代收案件服務:

另本市各地所就前述非屬跨所辦理登記之案件,自105年1月4日起推辦「新北地政,送件攏ㄟ通」跨所代收件服務,以達全方位之跨所服務效益,增加送件的便利性。

貼心提醒:不屬得跨縣市收辦之登記案件,得改以跨縣市代收的方式辦理,同樣可以避免往返奔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