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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處理上級機關交付列管及民眾陳情案件處理程序

人民陳情處理程序

人民陳情處理程序說明如下

  1. 民眾透過Email填寫陳情書後寄達所內,由研考彙整後交由秘書分文
  2. 若陳情案件過於緊急,則指示研考成立專案小組特別處理。
  3. 秘書分文後,由各承辦課室提出答覆意見,並經由會簽、陳核主任後以電子郵件回覆處裡情形並結案和建檔,以供日後追蹤情況之用。

註:未具名、無聯絡方式、無具體之內容或無法查證,經主任核定免予處理者,得不予處理及回覆陳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