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贈與 | 塗銷 | 書狀補給 | 買賣 | 設定 | 繼承 | 拍賣 |
分割繼承
第一步
請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請領被繼承人死亡記事戶籍謄本、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
應備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 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第二步
可至任一地政事務所申領登記謄本
第三步
請洽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辦
應備文件
- 遺產稅申報書
- 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影本
- 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
- 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1份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申報完畢、完稅後須申請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
第四步
請持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至不動產所在地之稅捐稽徵處查欠有無欠繳地價稅、房屋稅
第五步
請洽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 登記清冊(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 繼承系統表
- 遺產協議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各1份(正本貼足印花)(連結至ODF專區下載)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所有權狀遺失者請檢附切結書)
- 被繼承人除戶死亡戶籍謄本1份
- 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
- 全體繼承人印鑑證明各1份
- 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
-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有拋棄繼承者,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影本
本所分割繼承登記案件常見補正原因 |
◎繼承系統表缺漏繼承人資料、填載錯誤或未切結用印 |
◎未檢附印鑑證明或印鑑證明所載申請目的申請事由不符 |
◎未檢附所有權狀或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 |
◎尚未完成地價稅或房屋稅查欠作業 |
◎遺產分割協議書填載錯誤或漏蓋章 |
◎未繳納登記費或書狀費 |
◎案附文件騎縫處未加蓋騎縫章 |
提醒您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送件前請留意案件情況 三重地所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