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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

買賣流程圖-第一步填寫契約書表-第二步申請印鑑證明-第三步報稅及查欠稅-第四步移轉登記


地所或網站下載

第一步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2. 買賣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3. 申請登記謄本

戶政事務所 

第二步
請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3. 有下列情事者,免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1. 出賣人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提出身分證正本,供登記機關人員核符身分。
    2. 契約書經依法公認、認證者。
    3. 契約書經依法由地政士簽證者。
    4. 出賣人依土地登記印鑑設置及作業要點於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設置土地登記印鑑者。

稅捐稽徵處

第三步
請洽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辦
完稅後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應備文件

  1. 土地增值稅申報書
  2. 土地登記謄本影本
  3. 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各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買賣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正本依權利價值千分之1貼印花稅票,印花稅票可至郵局購買)
  5. 買賣雙方印章
  6. 代理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地政事務所

第四步
請洽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2. 買賣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3. 各項完稅證明(土地增值稅單1.2聯、建物契稅單1.2聯、贈與稅正、影本各1份)
  4.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5. 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 出賣人印鑑證明1份
  7.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本所買賣登記案件常見補正原因
◎契約書填載錯誤或遺漏
◎區分所有建物,仍有建築基地或建物需一併移轉、設定或保留未移轉部分之基地權利範圍
◎未檢附印鑑證明或印鑑證明所載申請目的申請事由不符
◎未檢附所有權狀(含未檢附連前權狀)
◎未完成地價稅或房屋稅查欠作業
◎未繳納登記費或書狀費
◎案附文件騎縫處未加蓋騎縫章
◎優先購買權未切結或未檢附放棄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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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

繼承流程圖-第一步請領戶籍謄本-第二步申請登記謄本-第三步申報遺產稅-第四步查欠相關稅-第五步繼承登記


戶政事務所

第一步
請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請領被繼承人死亡記事戶籍謄本、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地政事務所

第二步
可至任一地政事務所申領登記謄本


國稅局

第三步
請洽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辦

應備文件

  1. 遺產稅申報書
  2. 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影本
  3. 全體被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
  4. 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1份
  5.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申報完畢、完稅後須申請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


稅捐稽徵處

第四步
請持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至不動產所在地之稅捐稽徵處查欠有無欠繳地價稅、房屋稅


地政事務所

第五步
請洽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2. 登記清冊(連結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3. 繼承系統表
  4.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所有權狀遺失者請檢附切結書)
  5. 被繼承人除戶死亡戶籍謄本1份
  6. 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
  7. 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
  8.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有拋棄繼承者,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影本


本所繼承登記案件常見補正原因
◎繼承系統表缺漏繼承人資料、填載錯誤或未切結用印
◎未檢附所有權狀或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
◎未完成地價稅或房屋稅查欠作業
◎未繳納登記費或書狀費
◎案附文件騎縫處未加蓋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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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

贈與流程圖-第一步填寫契約書-第二步申請印鑑證明-第三步報稅及查欠稅-第四步申報贈與稅-第五步移轉登記


地政事務所

第一步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2. 贈與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3. 申請登記謄本

 


戶政事務所

第二步
請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3. 有下列情事者,免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1. 出賣人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提出身分證正本,供登記機關人員核符身分。
    2. 契約書經依法公證、認證者。
    3. 契約書經依法由地政士簽證者。
    4. 出賣人依土地登記印鑑設置及使用作業要點於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設置土地登記印鑑者。

 


稅捐稽徵處

第三步
請洽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辦
完稅後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應備文件

  1. 土地增值稅申報書
  2. 土地登記謄本影本
  3. 贈與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各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贈與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正本依權利價值千分之1貼印花稅票,印花稅票可至郵局購買)
  5. 贈與雙方印章
  6. 代理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國稅局

第四步
請洽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辦

應備文件

  1. 贈與稅申報書
  2. 贈與移轉契約書影本
  3. 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各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各項完稅證明(土地增值稅單、建物契稅單)
  5. 雙方印章
  6. 代理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地政事務所

第五步
請洽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2. 贈與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3. 各項完稅證明(土地增值稅單1.2聯、建物契稅單1.2聯、贈與稅單正、影本各1份)
  4.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5. 贈與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 贈與人鑑證明1份
  7.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本所贈與登記案件常見補正原因
◎契約書填載錯誤或遺漏
◎區分所有建物,仍有建築基地或建物需一併移轉、設定或保留未移轉部分之基地權利範圍
◎未檢附印鑑證明或印鑑證明所載申請目的申請事由不符
◎未檢附所有權狀(含未檢附連前權狀)
◎未完成地價稅或房屋稅查欠作業
◎未繳納登記費或書狀費
◎案附文件騎縫處未加蓋騎縫章
提醒您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送件前請留意案件情況 三重地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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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銷

銀行塗銷流程圖-第一步銀行金融機構-第二步抵押權塗銷登記


銀行塗銷:

銀行塗銷

銀行金融機構

第一步
至銀行領取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他項權利證明書


地政事務所

第二步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皆可受理跨所抵押權塗銷案件

應備文件

  1. 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2. 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3. 他項權利證明書
  4.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私人塗銷

私人塗銷流程圖-第一步抵押權塗銷證明書-第二步抵押權塗銷登記


私人塗銷:

借貸雙方

第一步

應備文件

  1. 債務清償證明書
  2. 他項權利證明書
  3.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抵押權人印鑑證明1份(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辦,如無法檢附請攜帶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第二步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皆可受理跨所抵押權塗銷案件

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2. 債務清償證明書
  3. 他項權利證明書
  4. 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各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 抵押權人印鑑證明
  6.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本所塗銷登記案件常見補正原因
◎未檢附他項權利證明書
◎未繳納登記費或書狀費
◎未檢附印鑑證明或印鑑證明所載申請目的申請事由不符(私人設定之塗銷適用)
提醒您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送件前請留意案件情況 三重地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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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

銀行設定流程圖-第一步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第二步抵押權設定登記


銀行設定:

銀行設定

銀行金融機構

第一步

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2.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地政事務所

第二步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皆可受理跨所設定案件

應備文件

  1. 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2.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3.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 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私人設定

 私人設定流程圖-第一步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第二步申請印鑑證明-第三步抵押設定登記


私人設定:

借貸雙方

第一步
雙方填寫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2.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戶政事務所

第二步
請至戶籍所在戶政事務所申辦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3. 有下列情事者,免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4. 出賣人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提出身分證正本,供登記機關人員核符身分。
  5. 契約書經依法公證、認證者。
  6. 契約書經依法由地政士簽證者。
  7. 出賣人依土地登記印鑑設置及使用作業要點於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設置土地登記印鑑者。

地政事務所

第三步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皆可受理跨所設定案件

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2.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3.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 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 義務人印鑑證明
  6.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本所設定登記案件常見補正原因
◎契約書填載錯誤或遺漏
◎區分所有建物,仍有建築基地或建物需一併移轉、設定或保留未移轉部分之基地權利範圍
◎未檢附所有權狀(含未檢附連前權狀)
◎未繳納登記費或書狀費
◎案附文件騎縫處未加蓋騎縫章
◎未檢附印鑑證明或印鑑證明所載申請目的申請事由不符(私人設定適用)
提醒您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送件前請留意案件情況 三重地所關心您

| 分割繼承 | 繼承 | 塗銷 | 買賣 | 設定 | 贈與 | 拍賣 |

書狀補給

書補流程流程圖-第一步申請印鑑證明-第二步書狀補給登記


戶政事務所

第一步
請至戶籍所在戶政事務所申辦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3. 有下列情事者,免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4. 出賣人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提出身分證正本,供登記機關人員核符身分。
  5. 契約書經依法公證、認證者。
  6. 契約書經依法由地政士簽證者。
  7. 出賣人依土地登記印鑑設置及使用作業要點於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設置土地登記印鑑者。

地政事務所

第二步
請至土地所在地政務所申辦

應備文件

  1. 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2. 權利書狀遺失切結書(連結至新北市網路E櫃台下載)
  3.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請人印鑑證明及印鑑章

本所書狀補發登記案件常見補正原因
◎各書表所蓋申請人之印章與印鑑證明不符
◎未繳納登記費或書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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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繼承

分割繼承流程圖-第一步請領戶籍謄本-第二步申請登記謄本-第三步申報遺產稅-第四步查欠相關稅-第五步分割繼承登記

戶政事務所

第一步
請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請領被繼承人死亡記事戶籍謄本、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地政事務所

第二步
可至任一地政事務所申領登記謄本


國稅局

第三步
請洽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辦

應備文件

  1. 遺產稅申報書
  2. 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影本
  3. 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
  4. 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1份
  5.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申報完畢、完稅後須申請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


稅捐稽徵處

第四步
請持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至不動產所在地之稅捐稽徵處查欠有無欠繳地價稅、房屋稅


地政事務所

第五步

請洽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2. 登記清冊(連結至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下載)
  3. 繼承系統表
  4. 遺產協議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各1份(正本貼足印花)(連結至ODF專區下載)
  5.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所有權狀遺失者請檢附切結書)
  6. 被繼承人除戶死亡戶籍謄本1份
  7. 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
  8. 全體繼承人印鑑證明各1份
  9. 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
  10.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有拋棄繼承者,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影本


本所分割繼承登記案件常見補正原因
◎繼承系統表缺漏繼承人資料、填載錯誤或未切結用印
◎未檢附印鑑證明或印鑑證明所載申請目的申請事由不符
◎未檢附所有權狀或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
◎尚未完成地價稅或房屋稅查欠作業
◎遺產分割協議書填載錯誤或漏蓋章
◎未繳納登記費或書狀費
◎案附文件騎縫處未加蓋騎縫章
提醒您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送件前請留意案件情況 三重地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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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

拍賣流程圖-第一步查欠工程受益費-第二步拍賣登記


稅捐稽徵處

第一步

至稅捐稽徵處查欠工程受益費,如有建物,請至建物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報契稅

應備文件

  1. 契稅申請書
  2. 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3.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地政事務所

第二步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皆可受理跨所拍賣案件

應備文件

  1. 登記申請書
  2. 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
  3. 完稅證明(契稅單第1、2聯)
  4.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本所拍賣登記案件常見補正原因
◎未查欠工程受益費
◎未繳納登記費或書狀費
提醒您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送件前請留意案件情況 三重地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