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編號
申請項目
處理期限
備註
1
再鑑界
18天
2
土地分割
15天
3
土地合併
4
土地鑑界
5
土地界址調整
6
土地他項權利位置之測量
7
未登記土地測量
8
土地自然增加或浮覆測量
9
土地坍没
10
建物第一次測量
11
建物合併
12
建物分割
13
建物部分滅失測量、建物全部滅失或特別建物部分滅失之勘查
14
未登記建物因納稅需要申請勘測之測量
15
建物基地號或建物門牌號勘查
16
司法機關囑託辦理複丈、測量及勘查
依司法機關囑託指定複丈日期後7日
17
司法機關或檢察機關依據國家刑罰權囑託辦理測量、複丈
依司法機關或檢察機關囑託指定複丈日期後7日
18
申請補發土地鑑界複丈成果圖
隨到隨辦
19
地籍圖重測異議複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