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謄本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申請項目 處理期限 備註
各類地籍謄本申請(第一、二類) 隨到隨辦 大宗或特殊疑難案件,得經核定予延長處理期限,並通知申請人。
各類地籍謄本申請(第三類) 2天 大宗或特殊疑難案件,得經核定予延長處理期限,並通知申請人。
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 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