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塗銷登記】
應備證明文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 他項權利證明書。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若為私人設定則須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備註:
- 申請人應提出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 IC 卡等文件其中之一,供櫃檯人員核對 。 (委託代理者,由代理人提出)
- 非地政士之代理案件,申請書備註欄,委託人應簽註「本人未給付報酬予代理人,如有虛偽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代理人應簽註「本人並非以代理申請土地登記為業,且未收取報酬,如有虛偽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並由委託人及代理人分別簽章。
- 罰鍰之起算,逾越法定登記期限未超過一個月者,雖屬逾期範圍仍免予罰鍰,超過一個月者,始計收登記費罰鍰。
相關文件下載(連結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地政局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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