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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割複丈申請】

應備證明文件:

  1.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4. 其他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 如法院判決確定書及其他同等效力之訴訟外調解、和解及仲裁並經法院核准證明文件、法定空地准予分割等證明文件 )。

處理期限:15天

應繳規費:
基本費及施測費分別計算後加總,基本費以分割前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未滿200平方公尺者,計收1,500元;200以上未滿1,000平方公尺者,計收2,000元;1,000以上未滿10,000平方公尺者,計收2,500元;10,000平方公尺以上者,計收3,000元,施測費以線段為單位,每線段500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界址者,每界址點加繳200元。

相關文件下載(連結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地政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