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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門牌號勘查】

應備證明文件:

  1.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 門牌整編、改編或增編證明書。
  3. 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4. 其他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處理期限:15天

應繳規費:
以每建號計算,每建號以新臺幣500元計收。

相關文件下載(連結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地政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