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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補登測量申請】

應備證明文件:

  1.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正、影本。
  4.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核備函正、影本。
  5. 其他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處理期限:15天

應繳規費:
每建號以新臺幣1,000元計收。( 包含建物平面圖轉繪費新臺幣800元及建物位置圖轉繪費新臺幣200元 )。

相關文件下載(連結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地政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