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戶及地籍總歸戶申請】
受理時間: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
應備證明文件:
- 填寫申請書:請依申請書注意事項辦理,並依申請書格式逐項詳填並簽章。
- 請提供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供櫃台人員核對,限原申請人或其繼承人。
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另附具委託書及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受理方式:服務中心受理。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應繳規費:
- 新北市所轄區歸戶資料,每張新臺幣20元。
- 申請地籍總歸戶資料,以統一編號為查詢條件,每次應繳納新台幣400元,以姓名或名稱為查詢條件,每次應繳納新臺幣250元,並按下列費額繳納閱覽費、列印費或資訊費。
(1) 閱覽費:每筆(棟)每10分鐘新臺幣20元,不足10分鐘者以10分鐘計。
(2) 列印費:每張新臺幣20元。
(3) 資訊費:每錄新臺幣1元,總計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
備註:本地籍總歸戶查詢系統,搜尋內政部全國土地基本資料庫之結果,該資料庫系彙整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步異動資料庫之土地建物地籍資料而成,惟各同步異動資料庫間仍存有異動時差。
|